关于开展我校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

2021年5月15日   点击人次: 12461   

各学院(部):

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和广东省教育厅分别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21〕17号)和《关于印发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定于2021年5月17日-23日,组织开展以“为民服务办实事 聚力增效促就业”为主题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。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,我校制定了《五邑大学就业促进周专项工作方案》,请各学院(部)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开展好就业促进周活动相关工作。

 

附件:五邑大学就业促进周专项工作方案

 

 

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   

2021年5月15日